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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

不公平?UberEats測新費率 同地點差15元
最近使用訂餐平台UberEats,的眼尖消費者發現,服務費的收費方式改變,原本只有30或60兩種,變成多了15或20等級距,不過也有人遇到問題,同時間地點,訂同一家餐廳,運費卻不同,被質疑有點不公平,對此業者回應,還在調查當中。


訂購UberEats,駕駛把餐點送上門,坦言也有聽說,運費計算方式改變。

民眾vs.外送員:「好像是這樣子,最近才改的,最近有在FB上看到,好像幾天前才改。」


大家都是有聽說,不過怎麼改,卻沒有明確公告,還有消費者PO出圖片,明明同一時間,從同一個地點,叫同一家餐廳,服務費卻有40以及25元的差異,質疑不公平。

民眾:「不能接受,(怎麼說),就覺得為什麼一樣的距離,為什麼運費會改變,我應該下過年送禮推薦好康報報次就不會訂了,買一次就好了,變貴就多花錢,就訂別家就好啦。」

對此Uber證實,現在已經開始測試,新的服務費模式。過去不是30就是60元,未來將依照運送距離的不同,出現15、25、40、60的差異。


希望透過階梯式的收費,提升訂餐彈性,降低短程收費,遠一點的餐廳,多付錢也吃的到,至於同地點不同價的問題,還在查證當中。

計費系統的變革正式上線後,也挑戰消費者的接受度。


林岱樺版同性專法設「歧視免責」 學者批「假折衷」
同婚大限倒數計時,立院將於周二針對行政院版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》、藍委賴士葆提出的《公投第12案施行法》及綠委林岱樺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》進行逐條協商,周五院會表決。因挺同、反同派互不退讓,林岱樺提出自稱「折衷」的版本,但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鄧學仁直言,該版宣稱折衷,實則是差別待遇的隱藏版,其中更設置「歧視免責條款」,問題更大。在專法名稱、子女收養或共同監護、締結的關係是同性婚姻、家屬或結合部分,目前三版本皆無共識,挺同團體堅持政院版稱同性婚姻是唯一合憲,賴版否定「婚姻」用詞,林版則改用同性結合,並強調兼顧公投與釋憲結果。. } }); } 不過,鄧學仁分析,林版將政院版第2條的「稱同性婚姻者」,改「稱同性結合關係者」,看似使用中性詞彙,但大法官釋字748解釋精神是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平等權,就算是公投結果,也只能限制立法形式,不能變動立法實質內涵,釋字748認為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而違憲,怎可導出應立結合關係方能保障同性婚姻的結論?換句話說,釋字748保障的是同性婚姻,「哪一點有說可以變成結合關係?」他認為只要沒動到民法,就符合公投第12案,林版第2條已跳脫、架空了大法官釋字本意。再來,鄧學仁表示,林版預設有人會「率爾嘗試」,因此第8條設置「防偽條款」,允許當事人的3等內血親、檢察官、社福機關訴請確認關係不成立,防偽條款過分擴充可以提起關係不成立訴訟的原告範圍,鄧學仁解釋,通常是法律利害關係人才提起假結婚訴訟,若無訴訟的利益就能確認關係不成立,恐造成濫訴。至於在同志家庭子女權益部分,林版第21條規定雙方關係存續期間,一方可與他方約定共同監護子女,取代政院版的繼親收養,鄧學仁表示,根據民法,只有父母雙亡或停止親權,才會讓祖父母、兄姊擔任法定監護人,假設孩子父母還在世,就是理所當然的親權人,不需另找監護人,就算和同性伴侶結合,親權人永遠優先於監護人,親權人、監護人不可能並存,所以林版此條文「法律邏輯根本不通。」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官曉薇則指出此條文的「保障沒比現況好到哪裡去」,同志家庭雙親,最擔心若生母不幸往生,孩子與另一方不具法律關係,無法保障孩子權益,林版廿一條明定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共同監護約定,假設生母意外過世,或者生母單方面想終止共同監護,跟小孩沒血緣關係的另一方,共同監護權就會隨之消解。鄧學仁與官曉薇都提及,林版反覆強調,為了避免改變既有異性婚姻的秩序與倫常,專法只限定規範「二人間」的永久共同生活權益,不及第三人,因此限縮同志收養子女、陪產假等權益,但其實這是自行過度擴充解釋公投第12案。官曉薇另質疑,林版第25條提到的「與生殖、妊娠或其他與第二條關係本質上有不合者」究竟什麼是本質?這等同行政機關可以恣意判定準不準用民法,將衍生無限訴訟。最後,27條規範任何人或團體都享有良心、宗教信仰、教育、表現意見、營業並研究自由等,不會違反差別待遇,官曉薇說,這等於無限擴張此種宗教自由保障到營業、契約或言論自由,銷售排行榜省錢大作戰無異使僱主得以大喇喇歧視同志,而不受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處罰;鄧學仁更直指這是「歧視免責條款」,將來如果有人發表或教導不贊成結合關係的任何意見,均不構成歧視。立院將於周二針對行政院版、藍委賴士葆及綠委林岱樺提出的同性專法3版本進行逐條協商,周五院會表決。林岱樺雖自稱所提的是「折衷」版,但法律學者認為該版充滿歧視,其中設置的「歧視免責條款」,問題很大。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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